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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新的城市道路应安排配套绿地

发布日期:2013-05-31 21:55:51  来源:   作者:2  浏览次数:2690
[导读] 4

9日,记者从市政部门了解到,“梧州市绿色印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则”)近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在未来的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新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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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市政部门了解到,“梧州市绿色印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则”)近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在未来的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新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地。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的设计,我们需要提交其附属绿化工程设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被批准实施建设绿色工程设计。

按照“办法”规定,绿色建筑项目的土地面积由于若干条件达成“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报告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提供了一个标准绿化绿地面积征收缺少补偿,按照统一规划城市绿化造林。 此外,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完成

,你应该申请日起15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并加盖绿色图章计划项目验收及转让收购手续完成后方可办理。谁应配套的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城市绿化审核印章”,是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法动工建设,并跟进实施绿化项目建设单位,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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